习练武术后是否应该以暴制暴?

来源: 2018年04月12日 人浏览过

“包容和谐”是我们中华文化的精髓,也是我国儒家思想的精华,我国古代的儒学家们指出,天地万物千差万别,却都各自获得和谐而生生不息,从这个意义上说,万物的运动变化都是和谐的必然。



中国文化源远流长,作为中国文化一部分的中国武术亦是内涵丰富。武术不是宣扬暴力手段,而是终止冲突与战争,宣扬正义与和平,甚至说是改造对立思维观念和文化冲突,形成一种和谐的思维方式。武术是中华文化中具有独特文化体系特征的瑰宝,中华武术文化这一中华民族文化宝库中的瑰宝,不同于一般的体育竞技、搏击运动文化,它具有完整的哲学理念和独特的文化体系。


中华武术文化是一种体现和谐文化特质的文化,这种和谐文化的哲学本质在于“道”,即追求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人的内心世界与外在行为之间的高度和谐统一,主张人们通过以武修道,来完善自我。



正是由于传统文化母体中蕴含着“和谐”的潜质,习武者也就自然地把与外界的自然合拍、物我一体作为精神追求的最高指向和修养心性的人生课业去认真对待。


在此,习武者随着练习时日的推延和功力的增加,就不会再以逞强斗狠、征服他人作为其习武最终目的,而是通过不断的习武认真体悟武学的奥秘和人生真谛,自觉地去解决遇到的矛盾。


象形拟物的精神使得武术与自然、武术与社会之间最大限度地包容和谐起来,使得武术不仅具有强身健体、文化传承的功效,而且还有促进民族团结和促进各民族交流的作用。正确认识象形拟物在武术中的意义,不仅有利于广泛开展大众健身活动,而且有利于中华民族文化的丰富和发展,有利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象形武术中所包含的和谐思想,对中国、对世界、对奥林匹克运动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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